国内信用证议付适用情况
- 信用证问题
-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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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和议付之间的区别,要区别不要定义。
1、对公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办理条件:申请人信用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具有较强的付款能力和付款意愿,在过去一年中无因产品、服务质量或履约期限等问题而与卖方发生商业纠纷。在金融机构无不良授信记录和恶意逃废债行为,在外管、海关、税务等其他机关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2、支付功能:作为支付工具,用于企业间的货款结算。 融资功能:卖方在收到信用证后,可向银行申请贴现或押汇等融资手段,实现资金快速回笼。买方也可以借助信用证进行短期融资。 信用担保功能:银行开具的信用证具有高度的信用保证性,能增强交易的信任度,降低交易风险。
3、议付行如果直接向受益人议付,议付行具有追索权。但是,目前国内银行并不做实际的议付,而仅仅是将单据转交给开证行,直到开证行将信用证的外汇款到达后,再转给受益人,这样一来,受益人得到的款开证行是无法追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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