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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出口享会有几种类型

出口享惠有几种类型

出口享惠情况是指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可能享受的优惠关税待遇。具体有以下四类: 了解出口享惠情况,发货人需与境外买方沟通,确认产品进口时是否适用优惠关税。买方在成本核算时已知关税适用情况,不会增加负担。 目前,中国与多个国家(地区)签订了优惠贸易协定。

出口享惠情况分为三种: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代码0)、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代码1)、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代码2)。首先,确认最终目的国是否申报正确。最终目的国为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出口享惠情况的填写分为三类: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表示出口货物没有计划在最终目的国享受优惠关税。

今天我们要探讨的,是许多新手在报关过程中常常感到困惑的两个关键问题——品牌类型的确定和出口享惠情况的填写,今天就让这两个迷雾变得清晰。

报关单上申报要素中的品牌类型&“出口享惠情况”是什么?

报关单上申报要素中的品牌类型指的是进出口商品或包装上所显示的品牌归属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无品牌”、“境内自主品牌”、“境内收购品牌”、“境外品牌(贴牌生产)”、“境外品牌(其他)”等选项之一。

申报要素品牌类型有“无品牌”、“境内自主品牌”、“境内收购品牌”、“境外品牌(贴牌生产)”、“境外品牌(其他)”五个项目。

在海关申报流程中,品牌类型与品牌作为报关单规格型号栏目中的关键项,虽然看似相近,但其实有着显著的区别和特定的用途。首先,品牌类型是强制性填写项,它采用五种预设的数字代码,用于划分商品的品牌大类,主要目的是为了编制进出口品牌的统计资料,为分析外贸趋势和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提供数据支持。

“品牌类型”为进口和出口报关单的必填项目,涉及品牌属性的分类。中外合资产品出口时,品牌类型应根据品牌所有权确定,如北京奔驰,应填报“境外品牌”。中资企业收购海外品牌部分业务时,若未全盘收购品牌,亦应填报“境外品牌”。

结论是,自2018年起,海关税号申报中新增了品牌类型和出口享惠情况这两项重要信息。

并非每种品名都需要申报种类的如:不锈钢餐具,HS:8215章节,申报要素就需要注明种类(餐叉、漏勺等)灯具,HS:9405章节,申报要素同样需要申报种类(壁灯、吊灯、台灯等)通常需要申报种类的商品,是一个编码包含不同的种类,报关时候就需要注明种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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